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4号(关于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则号列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
发布日期 2011-07-14
作者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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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文 号】总署公告〔2011〕44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1-6-29 |
【生效日期】2011-6-29 |
【效 力】[有效] |
【效力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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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则号列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6月27日,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乳酪(税则号列04061000、04063000和04069000)进口数量接近今年触发水平数量的情况。至今年 7月1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4256.06吨,超过今年4167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7月2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的上述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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