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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出口货物电子放行——新工作流程推介
发布日期 2010-10-28 作者 来源
  

上海港出口货物电子放行——新工作流程推介

上海港采用场站收据方式办理通关手续的海运出口外贸货物,目前采用电子放行和纸质盖章并行方式。为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上港集团正在努力实现完全采用电子放行方式,并将逐步向全港范围推进,这就意味着可能在今年年底前,正常通关情况下将取消纸质盖章方式,只有电子放行一种方式(特殊情况例外,下文已特别注明)。所以,请从事海运出口业务的会员单位需要特别留意,如果贵公司对下文中推介的内容有好的建议或意见(最好形成书面),请及时联系协会秘书处,电话:6560 0859,联系人:郑忠。协会将代表行业,在电子放行正式实施前,及时与上港集团进行交流和沟通。
     
  上海港出口货物电子放行——新工作流程推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经由上海口岸出运,且采用场站收据方式办理通关手续的海运出口外贸货物;适用于上海港集装箱码头以及捎带集装箱的散杂货码头。
  
  二、基本流程
   1、客户安排进箱,办理报关手续。
   2、海关放行后发送电子信息给码头。
(1)正常情况下,码头根据船公司的舱位控制要求,凭海关电子放行信息或加盖有海关放行确认章的放行凭证进行放关处理。
(2)特殊情况下,客户需拿场站收据到海关加盖放行确认章,并送到码头。码头根据船公司的舱位控制要求,凭海关电子放行信息或加盖有海关放行确认章的放行凭证进行放关处理。
  
  三、电子放行实施要点
   1、何种情况下仍需海关加盖放行确认章?
  (1)转关货物、私人物品、特资、进口退运、船公司漏装等现行无电子放行信息的货物;
  (2)海关系统升级无法发送电子放行信息或海关已放行但由于信息传输过程中出现问题码头无法收到电子放行信息;
  (3)码头收到的电子放行信息与进港数据不符(箱号不符等)需要客户到海关进行重新确认。
2、海关电子放行信息如何跟踪?
  查询各码头网站,或查询亿通网站(网址:http://edi.easipass.com/dataportal)。正常情况下,客户箱子进港、办理过报关手续后,四个小时内码头能接收到海关电子放行信息。
3、场站收据如何保管?
  原纸质场站收据第五联码头不再接收,根据船公司的要求由船代保管或客户自行保管。
4、漏装改配如何操作?
  (1)改配:与现行的操作模式一样,客户凭场站收据到海关办理注销后按新船名航次进行报关。
  (2)漏装:由船公司或其代理先根据码头提供的退关清单核对码头是否已收到过电子放行信息。如码头已收到过电子放行信息码头,则可以凭漏装清单和场站收据到海关办理漏装操作。如码头没有收到电子放行信息,则不可以办理漏装。
5、报关货物退运如何操作?
  退运办理过通关手续的货物,需向船公司提出申请,由船公司或其代理出具扣箱或退关联系单给码头。
6、直装箱操作需要注意什么?
  洋山地区出运的直装箱,在到达港区时请提供报关单号,方便码头与海关联系,尽早接收到海关电子放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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